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10月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伏龙镇党委开展了巡察。2025年1月1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伏龙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开。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伏龙镇党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一是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详细制定整改方案,细化问题清单,定期调度、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二是通过党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推动整改落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三是党委书记亲自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如落实党建主体责任、规范党委议事规则等问题均由党委书记亲自推动整改。
截至2025年10月,巡察反馈镇本级16个方面共56个问题,细化分解为157项具体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51个问题、基本完成整改4个问题,未完成整改问题1个。157项具体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142项、基本完成整改13项、未完成整改2项。同时,巡察期间巡察组反馈立行立改问题数2个,完成整改2个。组织处理40人次(其中谈话提醒11人次、批评教育22人次、组织调整7人)。巡察期间,收到立行立改事项2件,已整改完成2件,收到转办信访10件,已办结10件。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对巡察、审计反馈问题重视不够。镇党委对巡察、审计反馈问题研究不充分,整改不长效,之前巡察、审计发现过的问题本轮巡察仍不同程度存在。
(1)对政治巡察重视不足,对反馈问题整改研究不严不实。2021年8月30日,伏龙镇党委研究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伏龙反馈问题,只简单传达反馈的问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不具体。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伏龙镇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办公室职责,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9次,并制定《伏龙镇巡察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2)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违反财经管理制度的现象仍然突出,如部分村仍然存在使用手写自制票据;镇村大额取现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控资金脱离监管。各村资金拨付严格通过三资平台,原则上杜绝大额取现支付的情况。
二是开展常态化培训。在集中整改期内组织一次专题培训,针对报销票据的规范制作和内容开展重点培训,集中整改期后每年针对各村开展财务培训不少于一次。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8日组织学习《岳池县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指导意见》。
三是严格审核把关。新制定了伏龙镇村级办公经费使用审批单,要求各驻村干部、包片领导、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负责对票据进行审核把关,镇纪委分别对6个村开展抽查,督促规范问题3个。
(3)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单位重大经济事项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仍然存在。未经政府采购程序直接确定供应商仍然存在,如各村(社区)广告费由镇上确定制作方统一实施后,各村(社区)支付费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规范项目采购。我镇现已充分利用政务服务网账号开展项目采购,2025年以来实施的所有采购项目,包括设计、招标、监理、代理等,均严格通过政务服务网进行采购。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2025年5月22日、2025年5月12日分别召开党委会、职工会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岳池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伏龙镇内控制度》等制度文件,对政府项目采购内容严格按要求实施,杜绝故意规避公开采购情形。
三是规范广告制作。对于需要各村统一样式制作的广告,由镇本级确定模板样式后,由各村自行选择制作方,2025年向各村印发了“一榜两评”、村务公开模板,由各村自行选取广告公司制作。
四是严格追责问责。经镇纪委核查,暂未发现我镇项目采购中存在利益输送行为,针对项目程序执行不规范的问题,镇党委已对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2.学习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要精神走形式。镇党委对理论指导实践认识不深、执行不严,对上级的决策部署、重要精神学习流于形式,只简单传达学习,未结合伏龙镇实际提出贯彻落实具体举措。
(1)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滞后。党的二十大于2022年10月16日至22日在北京召开,伏龙镇党委2022年11月12日、2022年12月9日才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审核“第一议题”内容。每次职工会、党委会前由党建办提前将学习内容送分管领导审定安排,高标准、严要求审核职工会、党委会学习内容,确保“第一议题”学习内容的时效性、针对性,截至目前,职工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40次。
二是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职工会会议记录。2025年6月11日对党建办工作人员进行了规范党委会、职工会会议记录的培训教育,提高会议记录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截至目前完成培训1次,共计9人次,有效提升了会议记录规范性。
三是党委谋划重大战略、研究重大事项、制定重大政策、部署重大任务,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准政治方向、领会工作要求、理清思路举措,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上级精神流于形式。如2023年10月25日传达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2024年4月11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2024年4月15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等,均无研究贯彻落实意见。2022年8月15日传达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年9月9日党委会传达全省防灾、减灾、地质灾害防治专题调度会精神,2022年7月14日传达县安委会2022年第三次全体会议暨第三季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等,均未研究具体工作举措。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每次召开党委会议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由分管领导提前梳理本镇贯彻具体措施,确保学习原文和研讨发言有机结合,党委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对贯彻落实意见,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督促抓好落实,截至目前严格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16次。
二是党委谋划重大战略、研究重大事项、制定重大政策、部署重大任务,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准政治方向、领会工作要求、理清思路举措,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三是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职工会会议记录。2025年6月11日党建办负责人对党建办工作人员进行了规范党委会、职工会会议记录的培训教育,提高会议记录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截至目前完成培训1次,共计9人次,有效提升了会议记录规范性。
(3)执行“第一议题”政治学习制度流于形式。镇党委会2022年9月22日把学习放到议题十三;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2月5日、2024年1月4日、2024年3月13日会议第一议题均未学习。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现每次党委会议严格实行议题收集、方案预审制度。由党建办在会前收集各行业领域议定事项,由党委书记审定“第一议题”议定事项内容。截至目前严格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16次。
3.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力,监管不严,个别工作落实有差距。镇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对全镇产业经济发展思考不够、办法不多,川渝交界优势利用不到位,对县委、县政府密切关注的重要工作落实效果不好。
(1)立足川渝交界发展思路不明,“双圈”建设项目推进不力。党委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要作用政治认识不清晰,学习、研究较少,推动建设思路不清,促进经济发展措施不多,项目实施推动较慢。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党建互联,组织我镇部分村“两委”班子同重庆市合川区毗邻兄弟乡镇辖区内村“两委”班子开展集体座谈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交流党建、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工作经验与思路,探索党建互联活动路子,增强两地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二是2025年9月4日,组织班子成员及相关站所室人员学习了《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及岳池县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关于印发《岳池县加快建设合广长协同发展示范区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并对成渝双城经济圈伏龙发展提出了:围绕一个核心,贯穿一条主线,打造一片示范带。通过“三个一”的发展思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切实促进川渝合作,依托毗邻乡镇资源,打通销售端,采取定单式生产模式,销售至重庆农贸市场,以蔬菜大棚产出农产品销售为突破口,带动伏龙“春见”柑橘以及其他家庭农场、生产基地等农产品进一步实现外销,促进川渝毗邻地区经济发展。
三是进度落后的“双圈”建设项目已在2024年9月完工,并在2024年11月招引业主进驻。
四是S407省道岳池县临溪镇至合川区香龙镇段工程项目,我镇已配合施工方完成红线内占地交付。
五是为共同守护渠江生态环境,我镇与香龙镇开展川渝“十年禁渔”联合执法和川渝渠江流域联合巡河活动2次。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落实有差距。对镇村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不够,大部分村集体经济收入方式单一,主要以入股分红、土地出租等为主,造血功能不足。个别村分红保障不到位,2022年分红尚未兑付。乡风文明建设存在差距,对“乡风文明·一榜两评”宣传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农业服务中心牵头强化对镇村产业发展规划工作的指导力度,根据我镇农业现状编制了2025年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书,规划了我镇集体经济收入来源的多种方式,并安排了相关的工作人员跟进落实,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每月至少到村现场指导农业技术不少于1次的实地检查与指导。
二是将涉及村衔接资金用于购买农机具,收取为农户社会化服务方面的租金。经过各村干部与村集体经济理事会的研究,决定2022年入股收益暂时不分红,待后期一并分红。
三是严格追责问责,镇纪委已对“乡风文明·一榜两评”宣传不到位的人员进行追责,造成不良影响的两名责任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诫勉处理。
四是线下线上相结合多渠道加强宣传。线下通过到户统一发放粘贴“明白纸”10000份,按各村(社区)实际在家户数分配。明确要求各村(社区)通过“入户张贴”和“召开坝坝会”两种方式,确保宣传落地。线上通过广播宣传,扩大覆盖范围;借助“川善治”平台、微信群等线上渠道,以及“村村响”广播,多形式同步宣传,营造人居环境整治的浓厚氛围。
(3)重大项目推进不力。西渝高铁征拆工作进度滞后,2024年9月伏龙镇拆迁进度仅完成一半。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落实包保责任。将涉及拆迁的村分为2个组,分别落实镇人大主席、组织委员分别牵头负责,各班子成员作为成员包户针对性开展工作,倒排时间表,积极推进拆迁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红线内拆迁任务(红线交地243.201亩,房屋拆迁85座,坟墓搬迁220棺)。
二是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党委书记亲自领办,组织召开拆迁专题会议2次,成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对拆迁过程中遇到的镇本级无法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争取支持。
三是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加强与涉及拆迁的群众沟通交流,做好征拆政策解释,主动了解群众困难,设法解决,争取群众支持。
(4)村级运行监管不力。党委对村(社区)管理不到位,村(社区)管理制度缺失,各村(居)委对“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少,项目建设、财务管理乱象较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党委已加大管理力度。结合“三会一课”、廉政党课等工作由党建办、镇纪委牵头,包片领导负责指导,对15个村(社区)进行指导,重点对村(社区)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执行进行指导。
二是由党建办、镇纪委牵头,组织15个村(社区)常职干部学习议事规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明确负面清单,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
三是2025年5月12日召开镇村干部大会组织学习《岳池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村级财务管理》,2025年5月22日召开党委扩大会组织学习《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岳池县伏龙镇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严格遵循规章制度,确保项目运作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四是项目办已加强对项目建设监督,加强项目程序、监管把关,明确每季度由项目办向镇党委报告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等重大事项开展研判,避免再次出现项目乱象。
五是财政所已加强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对附件手续不齐的暂缓兑付。
六是镇纪委已对项目乱象进行核查,未发现违法违纪行为;针对财务资料不齐的责任人,均已由镇党委进行批评教育。
(5)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委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重视不足,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在重点时期未对各自分管领域进行安全排查,日常管理缺位;2021—2024年未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党委书记带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定期调阅班子成员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情况,每月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2025年共计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9次。
二是制定安全生产重点时期排查表。明确重点时段、重点事项、排查人员,指明分管领域排查重点,党委书记于2025年2月至2025年9月,共计排查36次,镇长于2025年2月至2025年9月,共计排查31次,2025年2月至9月各分管领导在重点时期对各自分管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200余次,排查存在安全隐患56个,截至目前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是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由应急办专人负责台账建立、存档、组卷工作,目前已完成2021年—2024年台账整理组卷工作;2025年排查台账保持每月更新,并及时存档组卷。
4.保密工作落实不力。
分管保密工作领导未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规定,未组织召开保密相关会议、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管业务工作领导未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工作责任制规定,未对分管领域涉密业务提出保密要求并督促落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修订完善保密工作年度计划,明确全镇保密工作3个方面11项重点内容;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的专项工作小组,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各分管领导、各站所室负责人。印发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相关要求开展15个方面自查活动,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截至目前,发现并整改问题3个。
二是各分管领导完成对各自行业分管重点人员保密提醒谈话,各重点人员均已完成涉密自查,暂未发现违规储存涉密文件问题。
三是常态化开展保密法律法规学习,在党委会、职工会组织集中学习6次,干部职工线上自主利用线上平台学习保密知识、典型泄密案例等内容500余人次。
5.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力。党委对镇村干部警示教育不到位,会前开展警示教育少,2019年、2020年、2022年、2023年无党委书记上廉政党课资料。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2019年至2024年均无班子成员讲授廉政党课资料,对分管领域督促检查不到位,各村(社区)支部记录本上无廉政党课记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压实党风廉政责任,每年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2次,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由党委书记集中开展廉政谈心谈话2次、上廉政党课1次,各班子成员对分管站所室干部开展廉政谈心谈话2次、到联系村讲廉政党课1次、参加村头问政1次,分管领导对联系村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1次。
二是由镇纪委加强对班子成员讲廉政党课的监督,每季度收集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监督检查记录表、抽查班子成员联系片区村(社区)支部记录本中的廉政党课记录,2025年7月1日前,所有领导均到联系村讲党课。
(2)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2019年至2024年未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未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无廉政风险排查相关资料;部分重点岗位人员及村(社区)负责人不清楚自身岗位的廉政风险。个别岗位廉政风险大。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常态化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建立风险排查台账,每半年对重点岗位人员、项目重点村村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讲明廉政要点、摸排廉政风险。
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已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镇村干部大会、2025年5月22日召开党委扩大会学习《岳池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伏龙镇内控制度》《村级财务管理》等文件,重点学习采购的适用范围、流程等。建立采购工作内部监督机制,由镇纪委、财务人员全程参与对政府采购项目监督,切实消除廉政风险。
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建立了对敬老院经费监管常态机制,由敬老院工作人员提出采购计划报请敬老院法人及分管领导审批,由敬老院副院长和敬老院特困人员共同负责采购工作,每月采购完成后集中到岳池县税务部门完税并开具正式发票入账。
四是结合养老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核查敬老院管理、支出问题,针对管理不规范问题已对敬老院院长提醒谈话。
五是由镇纪委对路灯采购项目进行核查,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针对程序不规范问题,已对项目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6.镇纪委执纪问责力度不足。
镇纪委执纪监督不到位,主动发现问题较少,无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追责问责宽松软,2021年某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因监管不到位,村干部刘某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无该项目监督小组镇级相关成员问责处理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镇纪委加强主动出击,通过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乡村振兴、民生保障、作风建设等关键领域开展监督,集中整改期内对冬春救助、低保资金、高龄补贴、涉农保险开展检查。主动排查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与农业、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主动获取可能涉及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信息,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建立监督检查台账,截至2025年9月,主动监督发现问题立案4件。
二是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在职工大会上及时公开通报,职工会开展会前学纪11次,并通报典型案例8次,形成有力震慑,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是2023年2月5日镇党委已对该建设项目监督小组镇级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现已规范整理问责处理情况资料。
7.形式主义还不同程度存在。镇党委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方面落实还有差距,微信群较多,基层负担较重,学风文风不实,还存在内容雷同、错误情况。
(1)落实基层减负不到位,工作微信群较多。伏龙镇现有“伏龙镇工作群”“伏龙镇村干部群(新起点)”“伏龙镇支部书记群(新征程)”“伏龙领头羊”“伏龙镇人民阅卷工作群”5个微信群,通过微信群发送工作通知、报送工作资料,需回复较多,增加工作负担。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规范设置微信工作群。由镇党建办及时清理业务交叉、使用率低的微信群,对同类微信群进行合并、删减,已解散“伏龙镇支部书记群(新征程)”“伏龙领头羊”“伏龙镇人民阅卷工作群”3个工作群。
二是规范工作通知内容。一般性通知采用固定微信群标注接收人员进行通知,重要性通知采用电话点对点通知;减少非必要性工作资料收集,减轻基层干部工作负担。
三是2024年10月15日召开党委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部署要求,领导干部示范带头,推动基层减负工作走深走实。
(2)“文山会海”有所抬头。伏龙镇每周一镇村工作例会时间过长,时长大多超过1小时,会议内容传达上级精神较多。一段时间存在一周召开多次会议、同一天上午和下午召开两次会议要求村干部参加的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减少会议次数。由镇党建办牵头,统筹全镇各类会议安排,原则上除每周例会外,确有工作安排的,由党建办收集齐议题后,统筹召开,杜绝同一天上午、下午均要求村干部开会的情况。
二是精简会议内容。由党建办负责统筹好各类会议议程,严格控制发言时长,原则上个人发言不超过10分钟,确保会议内容精炼简洁,今年以来每周例会总时长均控制在1小时内。
三是合理安排参会人员。由党建办牵头,指导各站所室、各村(社区)规范参会纪律,根据业务内容严格划分参会人员,杜绝随意“开大会”行为。
(3)办文存在形式主义。伏龙镇2022年、2023年部分报告内容雷同。招标文件附件与内容不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内容审核。纪委办加强对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的审核把关,廉政建设报告收集后送办公室审核后提交党委书记签批,今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2025年7月21日由党建办牵头,对各站所室开展一次公文写作培训,重点针对公文格式、公文审批流程等内容进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防止出现办公形式主义现象。
三是加强问题整改。项目办负责对全镇项目招投标公文文稿严格把关,对竞选公告进行全文核对,避免低级错误发生。
8.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力度不够。镇党委群众观念不强,为民办实事观念未入脑入心,群众诉求回应关切不及时,问题解决统筹协调力度不够,群众反响大。
(1)信访量居高不下。伏龙镇信访化解和群众政策解释工作不到位,12345信访量居高不下,2020年—2023年信访量分别为126件、264件、225件、261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通过群众来访、电话热线、网络举报平台等方式,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登记转涉及的有关部门进行办理。
二是对信访举报迅速处理,及时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对需长期化解的问题,每个月更新工作情况,要求办理部门对办理结果及时进行反馈,综治中心将办理情况及时录入。
三是每月对信访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并提出初步处置建议,由分管领导在党委会进行汇报,形成切实有效的解决措施,会后信访办据实收集处理情况,在信访化解前,每月汇报处理进度。
(2)解决群众诉求迟缓。伏龙河周边群众2021年前向镇村反映过河道淤塞造成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受到很大影响,直至2024年该问题被反映到国家信访局后,伏龙镇才开展河道整治工作。场镇居民段某某等人购买土地建房因办理房产证问题长达7年仍未得到解决。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加快回应速度。对群众合理诉求,积极解决,对存在解决困难的情况,如缺少资金、人员力量有限、场地限制等问题,及时向上级争取,以最快的解决速度回应群众诉求,我镇已于2024年6月30日完成河道整治工作。
二是做好政策解释。对历史遗留、无法解决的问题,结合现有政策,对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积极配合群众寻求解决途径。
三是目前已经通知场镇在国有土地上建房的居民,备齐相关资料到伏龙镇政府进行登记,由伏龙镇政府登记好后统一拿到上级有关部门集中办理房产证。
(3)协调改善村级基础设施不力。2021年伏龙镇党委将“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合并村之间有很多断头路,村民出行不方便”列为“群众最不满意的3件事”之一,目前3个村仍存在断头路。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改善基础设施规划。结合3个村断头路等实际情况,合理规划线路,按照有序步骤,逐年实施打通断头路,切实把群众“最后一公里”打通,初步形成计划表。
二是争取指标。全力向上争取项目指标,积极同市、县交通局,市县财政局沟通汇报,尽早按规划对村级基础设施实施改善升级。2025年岳池县交通运输局下达伏龙镇项目指标3个,目前正在财评;镇上通过自有资金已修建好村级公路1条。
三是加强招商引资。大力引导知名乡友回乡创业,引进业主参与种植、养殖,积极探索“镇企”合资修建基础设施。
9.执行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要求不严,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镇党委对财务工作重视不够、要求不高、监督较少,落实厉行节约过紧日子政策认识不到位。
(1)出差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规范差旅费管理。严格执行岳池县差旅报销规定,经自查,今年以来未出现以上违规支付问题。
二是依规进行差旅费用拨付。对签字不齐、附件缺失等差旅费用实行先登记人员、金额,待相关手续齐全后,再行拨付,今年以来督促完善差旅附件12人次。
三是完善手续。对无主要领导审批同意的部分差旅费用,由报销人完善相关签字后,交财政所存档。
(2)无审批支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审批支出。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的有关规定,落实先审批后支出程序,今年以来严格按照发票报销方式进行审批支付。
二是补齐审批手续。由财政所对常规费用进行清查,缺少审批手续的,由经办人进行完善。
三是完善附件资料。对缺少发票、明细、使用内部凭证回单做支出凭证的,由经办人员进行完善,在今后工作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把关不严,要素不齐审批支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审核把关。对发票上不写明事由、无经办人签字,项目、采购支出无合同等佐证资料的,财政所不予接收,并向提交人反馈原因,指导完善支付资料。
二是核清缺失资料去向。经查,2023年6月支某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款,2024年2月支2021年某村水毁公路整治项目进度款两个项目资料缺失,系因多次拨付,验收证明、合同等资料存于前几次拨付资料档案中,现已复印拨付凭证附后。
(4)支付监管不严,自由裁量权大。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规范装订拨付凭证。
二是对因乙方公司注销,受乙方委托将工程款项拨付给个人的特殊情况出具情况说明。
三是2025年7月21日已组织对各站所室、各村(社区)进行财务管理制度培训。
(5)账务处理不规范。存在账务科目错误、附件错误、未记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3年3月65号凭证因为费用已结转,无法更正会计科目,财政所已对此进行情况说明,2022年6号凭证附件错误已进行附件更正,2024年6月5日16号凭证已记账。
(6)未记固定资产。2021年6月支消毒柜费用,2021年8月支电脑打印机费用,2022年8月支消防器材费用,2023年4月支消毒柜费用,均未记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相关固定资产已登记。今后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登记制度,对于新增固定资产,由经办人向财政所进行资产登记。
(7)村(社区)财务交接监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业务培训。2025年7月8日对各村(社区)财务人员进行村级财务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要求各村严格按照培训要求落实。
二是制定规范交接单。规范制定原始凭证(现金、存款)交接单,财务交接单具备交接人、接收人、监交人监督签字要素,要素齐全,方可交接。
三是明确责任。督促各村对可找到当时实际参与财务交接的交接人、接收人、监交人,完善相关签字手续,在之后工作中明确由包片领导、驻村干部作为监交人,交接人、接收人均现场签字确认。
10.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镇党委规矩意识不强,风险防控观念植入不够,对政府采购重视不够,监管不严,出现未按要求采购、拆分采购项目等问题。
(1)采购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规范整理采购资料。经办人员已规范整理采购项目的询价、合同、履约保函等资料归档。
二是2025年5月12日召开镇村干部大会组织学习《岳池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村级财务管理》,2025年5月22日召开党委扩大会组织学习《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岳池县伏龙镇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在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执行采购备案程序,规范采购管理。
(2)未按要求进行采购。2021年4月、2022年1月、2023年1月、2023年4月、2023年5月广告费、办公耗材费无经办人、未采购。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核清情况。经查,广告费、办公耗材费经办人签字在票据附件中,未采购系当时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变动较大,沿用原有供货方式进行供货。
二是规范采购制度。2025年5月22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组织学习《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岳池县伏龙镇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要求班子成员督促业务人员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采购备案程序,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行为,规范采购管理。2025年我镇在年初通过多方询价比选供货商,完善了广告制作、办公耗材的采购方式。
(3)拆分政府采购项目。2023年分多次采购办公设备,未集中统一采购,无履约验收资料。2024年2个劳务合同,甲方均为岳池县伏龙镇人民政府,乙方均为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故意拆分项目,规避政府集中采购程序。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核实情况。经核实,“2023年分多次采购办公设备,未集中统一采购,无履约验收资料。”是因为2023年新进人员较多,导致办公设备紧张,加之工作人员的办公设备个别损坏,两者发生时间不同,故采购办公设备时间不同,未集中统一采购;无履约验收资料是因当时人员变动大,工作人员对采购流程业务不熟悉,未及时对履约资料收集归档。我镇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了《岳池县伏龙镇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岳池县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在今后工作中我镇将严格执行采购程序,规范采购管理。
二是核查涉嫌故意拆分项目情况。由镇纪委、环保办对2024年2个劳务合同情况进行核对,经核对,第一个合同系经政府采购程序确定的成交商与伏龙镇签订,第二个合同系后续经党委会研究补充签订,目的是处理社区生活垃圾。2025年5月12日召开镇村干部大会、2025年5月22日召开党委扩大会学习《岳池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岳池县伏龙镇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村级财务管理》等文件,学习工程项目、采购程序的相关要求,督促各站所室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项目程序,杜绝故意拆分项目现象。
11.项目管理乱象较多。党委对工程项目建设风险防控意识不足,监管不严,程序把关不到位,过程监管有缺失,在合同签订、项目验收、资料归档等环节存在监管漏洞。
(1)涉嫌指定项目设计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伏龙镇2024年5月以前开展项目设计时风险意识不足,未按要求选取项目设计方,2024年以前未注册政务服务网账号,未在平台选取服务机构。目前均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中介超市选取项目设计单位。
二是由镇纪委对2018年3月至2024年5月,伏龙镇涉嫌指定施工方的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中未发现利益输送问题;对落实政府采购不严问题,镇党委已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由项目办整理工程项目程序、要素,2025年5月22日通过召开党委会、2025年5月12日干部职工会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岳池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伏龙镇内控制度》,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招标代理、监理服务选聘程序不规范。2023年3个村监理服务机构选聘过程中,均未按照规定废标,直接确定中标单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开展业务培训。2025年5月12日召开镇村干部大会组织学习《岳池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村级财务管理》,提升村(社区)业务水平。
二是由项目办作出情况说明。2023年3个村监理服务机构选聘过程中,均未按照规定废标,直接确定中标单位的原因是项目进度要求紧急,当时只有一家报价,故选择该家中标。
三是由镇纪委对3个村监理服务机构选聘过程进行核查,未发现违纪问题,对选聘程序不规范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3)存在串标嫌疑。2024年农村聚居点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中标单位分别为广安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黄某某1)2个项目、四川某科技有限公司(黄某某2)2个项目,该两人(黄某某1与黄某某2 )身份住址一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项目办针对“2024年农村聚居点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中标单位分别为广安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黄某某1)2个项目、四川某科技有限公司(黄某某2)2个项目,该两人(黄某某1与黄某某2)身份住址均在四川省岳池县某某镇某村某组某号”的情况进行核实,经核实,黄某某1与黄某某2身份住址在四川省岳池县某某镇某某村某组某号,但不是同一家庭人员,根据招标文件管理规定,因黄某某1、黄某某2不在同一家庭人员,故该两人不为限制招标人员。
二是查证是否存在串标嫌疑,由镇纪委对2024年农村聚居点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进行查证,暂未发现串标问题。
(4)项目实施不规范。未收取履约保证金。不按要求施工,工程量不足,审减率过高。监管不到位,监理履约督促不到位。2020年某村公路建设项目水泥试验检测报告在验收之后。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因资料归档时工作人员未将履约保函存放进项目资料里,已由项目办已找齐项目履约保函归档。建设项目审减金额较高,但实际审减率为8.7%,在合理范围内。2020年某村公路建设项目水泥试验检测报告在验收之后的情况是因村干部监管不到位。
二是严格追责问责。针对2020年某村公路建设项目水泥试验检测报告在验收之后的情况,2023年8月17日已对村级责任人进行党内警告,2023年2月5日已由镇党委对时任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三是督促履约。针对不按要求施工的情况,已督促施工方进行整改,待综合评估后验收。
(5)项目验收走形式,竣工结算不据实。2020年实施的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存在借杆靠杆不据实结算现象,部分村存在借杆现象,存在财政资金流失风险。2023年6月实施的新街危险路面整治项目工程量与财政投资评审表中相应项目的预算量一致,结算审减率为5.96%。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根据岳池县2020年农村太阳能路灯实施方案要求,太阳能路灯借杆数量不能超过20%。该公司总共借杆94颗,借杆数量没有超过20%范围之内,县级实施方案中未对借杆情况扣减金额做出明确要求,验收时已备注借杆情况,由县农业农村局直接结算给施工单位,未审减资金。
二是项目办已对“2023年6月实施的新街危险路面整治项目工程量与财政投资评审表中相应项目的预算量一致,结算审减率为5.96%”的情况做出情况说明,是因为参与验收人员专业度不高,对实施工程量把控不准,目前镇党委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镇村干部大会学习《岳池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
(6)项目资料归档不规范。项目资料管理不到位,招投标过程、施工合同、施工监管、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资料缺失,溯源困难。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由乡村振兴办找齐2023年度农村厕所革命户厕改造项目相关村民自建或代改建方式、施工合同、施工监管、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资料。
二是规范整理相关资料,依照县农业农村局印发的2023年度厕所革命实施方案要求,已规范整理相关资料。
(7)对以工代赈项目理事会监督不力。某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采取以工代赈村民自建方式实施,询价审核把关不严,2022年1月11日确定的砂石水泥材料供应商广安某商贸有限公司工商注册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项目材料不据实结算,合同约定砂石水泥随行情涨跌结算,出厂单显示水泥价格与结算时水泥按照合同价格计算,没有随行情涨跌调整结算价格。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村级劳务报酬发放表无伏龙镇负责同志审定并签字,无公示附件资料。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业务指导。明确项目工作人员指导各村以工代赈项目,对村项目理事会成员开展业务培训,进行技术交底,充分发挥以工代赈项目理事会监督作用。
二是加强询价审核,避免2022年1月11日确定的砂石水泥材料供应商广安某商贸有限公司工商注册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的情况再次出现;已责成村委会与材料供应商协调,已将人工和运费进行分类计算,据实进行结算。
三是严格落实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已由该村将劳务报酬发放表报伏龙镇负责同志审定,并将公示附件资料规范整理归档。
12.领导班子担当不足。领导班子担当作为不够,群众承诺执行不到位,部分事项酝酿不到位,决策不够科学。
(1)党委班子诚信缺失。党委班子在开展工作时,为了完成土地撂荒地处理等工作进度,给村干部、群众承诺的部分约定未能按约执行,导致群众政策享受落空或造成村级经济损失,村干部、个别群众对镇党委、政府信任度降低,损害了党委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紧履约。对党委班子承诺事项,多方筹集资金,2025年初土地撂荒整治承诺资金已全部兑现给相关村。
二是做好解释沟通。由包片领导对村干部、群众进行解释,讲明未履约原因,说明下一步工作打算,提升群众信任度。
三是在今后工作中对群众政策享受落空或造成村级经济损失的情况,积极进行弥补,挽回镇党委、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2)班子决策不科学。2022年6月14日研究班子分工调整时,副镇长冯某某脱产到县级部门工作,仍分管财政工作,2023年9月8日,仍协助分管财务、审计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重新分工。党委班子已调整分工,对于长期借用人员,在借用后一周内完成分工调整,本年度领导无长期借用情况,现由副镇长曹某分管财政工作。
13.党委议事不规范。镇党委议事不严谨,程序不规范,未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对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研究、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主要领导率先表态等现象时有发生。
(1)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聘用敬老院管理人员未经党委会研究,由分管领导及敬老院院长个人决定聘用人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凡属镇党委、政府聘用人员,均通过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对敬老院管理人员聘用,由敬老院院长建议人选,由分管领导提请党委研究,会议审定后,再行聘用,其他站所涉及人员聘用均通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二是对敬老院聘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动态考核调整,累计调整2人次,特困供养人员满意度显著提升。
(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一些重要事项班子成员讨论不充分,发扬民主不够,如2022年4月研究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使用,2023年9月8日研究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储备相关事宜、研究人事分工及驻村干部调整相关事宜,2024年1月4日民生实事和春节慰问对象工作,班子成员均未开展讨论,简单记录为参会领导一致同意。末位发言制执行不到位,如2022年4月21日研究农村太阳能路灯实施;2023年1月31日研究2个村级项目等资金拨付均存在党委书记率先发言。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充分发挥民主。党建办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修订《伏龙镇党委会议事规则》,健全镇党委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明确会议的召开条件、参会人数、决策程序、议事原则、内容、规范等具体要求,确保规范有序、决策科学、有据可依。
二是加强培训学习。2025年5月22日已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党委书记末位发言制,明确党委会议事规则的重要性,增强规则意识和纪律观念,2025年以来党委会议均严格按照要求开展。
三是规范议题收集。党建办在收集议题时,对需要讨论的事项进行标注,以提醒与会班子成员,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
四是规范党委会议记录,2025年1月24日、6月11日由党建办负责人对党委会议记录的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业务能力培训,督促指导规范做好党委会议记录,防止出现因记录不规范出现的疑似“重要事项班子成员讨论不充分,发扬民主不够”问题。
(3)党委议事不严谨。2022年4月28日研究资金(遗留问题)拨付问题,6月12日研究工作经费,8月30日研究资金拨付、教师节慰问事宜;2023年3月15日研究新希望猪场氧化场占地及新希望猪场进场相关事宜,10月13日研究上报2024年市县民生实事建议相关工作,均未形成决议。研究拨付二季度电脑耗材费、拨付镇志代理费、拨付4台国产电脑费用、拨付劳务派遣人员费用9月工资、研究2023年监测户户厕改造拨款事宜均出现党委会研究2次且结果一致的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党建办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修订《伏龙镇党委会议事规则》,健全镇党委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明确会议的召开条件、参会人数、决策程序、议事原则、内容、规范等具体要求,确保规范有序、决策科学、有据可依。
二是2025年5月22日组织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明确党委会议事规则的重要性,增强规则意识和纪律观念。
三是党建办核实研究拨付二季度电脑耗材费、拨付镇志代理费、拨付4台国产电脑费用、拨付劳务派遣人员费用9月工资、研究2023年监测户户厕改造拨款事宜均出现党委会研究2次且结果一致的问题,系因议题收集不规范造成,2025年6月11日已对党建办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避免出现议而不决的情况。
14.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党委主体责任有所缺失,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指导党建工作频次少,建设党建干部队伍力度不够,党员发展程序不严谨。
(1)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委未定期研究党建工作计划、总结,2019年至2023年未对下级党组织政治生活记录进行调阅。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压实党建责任,把党建工作纳入镇党委重要议事日程,2025年4月1日研究制定《2025年全镇基层党建工作要点》,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并于2025年3月4日、2025年3月24日、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22日、2025年6月5日、2025年6月13日、2025年7月15日召开党委会共听取7次党建工作汇报,重点研究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党支部软弱涣散整顿、党员管理及慰问、农村党员发展、村党组织带头人培育储备以及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分析研判等。
二是包片领导每季度对下级党组织政治生活记录进行调阅,15个党支部全覆盖调阅,并反馈存在问题,今年以来累计调阅29次,反馈问题59条,党支部整改完善42条。
三是党建办定期调阅下级党组织政治工作记录,并督促规范党建工作,今年以来共调阅25次,督促15个党支部规范完善相关记录。
(2)对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2022年4月28日研究村级干部队伍研判工作走形式,未对班子结构、后备干部力量等开展研判。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通过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等方式,包片领导带头到村走访调研、谈心谈话等方式,充分摸排、识别潜在的后备力量人选,吸引更多优质人才加入村干部队伍,截至目前,新增后备力量13人,其中30岁以下12人,本科学历6人。
二是定期分析研判村级干部队伍。对14个村“两委”班子情况进行逐一“体检”“问诊”,召开党委会分析研判村级干部60名,并选优配强村级后备力量43名,截至目前,累计召开党委会5次,结合村情实际,调整了3名村党支部书记、其他常职干部4名。
三是加强后备干部培养,做好后备干部分析研判,强化选育用,培养村党组织后备人选,截至目前,顶岗试用4人,通过顶岗试用新聘2人。
(3)党员发展不规范。研究发展预备党员事宜,党委班子成员均未对“是否同意吸收为预备党员”进行表决;2022年党员转正事宜,均简单记录“参会人员均无意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党委会于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22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于2025年7月15日组织学习《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熟悉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二是2025年6月11日,针对会议记录规范化工作,由伏龙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集中组织全体会议记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重点围绕记录格式、内容完整性、表述准确性等核心要求进行系统指导,培训后会议记录人员进一步规范标准开展记录工作,有效保障会议记录的质量与效力。
三是目前在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党员发展事宜时,由主持人明确发言,参会人员逐一、准确、完整表达个人意见,严格执行末位发言制,会议记录人员规范进行记录。
15.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
(1)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未严格落实末位发言制,2021年11月15日汪某某晋升三级主任科员、2022年3月17日选拔任用何某某同志为中层干部、2023年3月11日选拔任用蒋某某、王某某等4名同志为中层干部,召开党委会进行研究时,党委书记率先发言表态定调,未末位发言。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3月24日,镇党委会组织学习《伏龙镇党委会议事规则》,通过系统研学进一步健全党委班子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推动党委议事各环节严格依规执行,切实提升议事决策的规范性与严肃性。
二是2025年5月22日,镇党委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明确会议召开时由主持人引导发言党员逐一、准确、完整表达个人意见,并严格执行末位发言制。今年以来,在研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党委会中,已严格落实党委书记末位发言制,确保决策过程充分发扬民主。
三是2025年6月11日,针对会议记录规范化工作,由伏龙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集中组织全体会议记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重点围绕记录格式、内容完整性、表述准确性等核心要求进行系统指导,培训后会议记录人员进一步规范标准开展记录工作,有效保障会议记录的质量与效力。
(2)干部选任纪实材料不规范。部分干部选拔纪实材料未及时完善,2023年9月选拔任用张某某同志为中层干部,考察材料无考察组签字,民主测评汇总表、考察谈话情况记录表无监票人、计票人签字。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党委会于2025年6月5日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岳池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岳组通〔2020〕21号)文件,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制度,按照干部选任流程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强化档案管理,规范干部选任纪实材料。
二是根据《岳池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岳组通〔2020〕21号)文件要求,2023年9月选拔任用张某某同志为中层干部的考察材料、民主测评汇总表、考察谈话情况记录表原件已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和县人社局,现已复印原件,材料已完善并归档。
(3)干部选任纪实材料缺失。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档案资料未及时归档,2020年选拔任用陈某某、邹某、刘某某等6名同志以及2021年选拔江某、张某某等12名同志中层干部未见考察材料。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执行《岳池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岳组通〔2020〕21号)文件要求,及时完整收集整理干部选任工作中各个环节资料并及时规范存档。
二是考察组组长在程序完成后督促考察组成员一周内规范归档所有资料。2025年以来干部选任工作已及时完整收集整理各个环节资料并一周内规范存档所有资料。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 压实责任链条,强化整改执行力。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督、责任人员抓落实。将整改成效纳入干部考核,对敷衍塞责、推进不力的严肃追责,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地生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格局。
2. 聚焦痛点难点,实施精准攻坚销号。针对巡察指出需要长期整改的惠民政策落实、农村“三资”管理、意识形态工作等,成立专项攻坚小组。明确阶段性目标和路径,限期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解决一批老大难问题。
3. 深化标本兼治,构建常态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制度机制层面的缺失,及时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工程项目监管、村务公开等关键制度,并强化制度执行力检查,防止“纸面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26-5893223,邮政地址:岳池县伏龙镇人民政府,电子邮箱:ycxflzjw@163.com。
中共岳池县伏龙镇委员会
2025年11月3日
